粤音研培〔2019〕10号
关于开展2019年星海音乐学院“创新强校”
校级研究生教育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要求与《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优化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落实星海音乐学院 “创新强校工程”以及2019年校级“创新强校”研究生教育类项目培育规划,现启动2019年星海音乐学院“创新强校”研究生培养类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19年星海音乐学院“创新强校”校级研究生培养类项目申报类型包括以下3类:
(一)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二)研究生教育课程建设项目;
(三)研究生自主创新实践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名额
(一)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1. 建设目标
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标,通过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实施及其管理,鼓励研究生导师以及参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工作者围绕研究生教育面临的重大、难点或热点教学及管理问题,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实践。
2. 申报范围
研究内容范围包括:音乐与舞蹈专业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的总体研究与实践;研究生教育不同学位类型(学术型、专业型)、不同培养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中的教学问题;研究生教育管理改革与实践;研究生教育培养方案改革与创新的研究与实践;研究生教学支撑体系的探索与实践等。
3. 申报对象
研究生导师;研究生部、学校涉及研究生培养的教学管理及行政管理人员。
4. 申报要求
(1)项目研究应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的,针对我校研究生培养面临的实际问题,科学总结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律,准确把握时代特征,提出的理论应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应具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2)鼓励针对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选题;鼓励研究、实践、推广应用一体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选题;尤其鼓励不同专业方向之间的协同与创新,联合申报或提出具有共性、实践性强的选题。
(3)申请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项目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学术思想与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
(4)申请研究项目的研究团队应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明确的任务分工,对团队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具备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
(5)研究项目负责人需提交《2019年星海音乐学院“创新强校” 研究生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项目申请书》(附件1)与《2019年项目预算明细申报表》(附件4)。
5. 立项名额、建设周期
本研究项目立项名额为3个,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
6. 项目经费及下拨
项目总经费为6万元,一般根据项目运行状况、绩效完成情况与项目建设周期按年平均下拨。
(二)研究生教育课程建设项目
1. 建设目标
通过开展研究生课程建设,围绕“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进一步完善课程教学内容,推进教学模式和教学手段的改革与创新,编写教材,促进研究生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的有机结合,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2. 申报范围
列入我校学术型及专业型各方向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学位公共课、专业主课、专业基础课、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课程,以及研究生选修新课程研发均可申报。
3. 申报对象
研究生导师;参与研究生培养的教师,包括为研究生开设课程的教师、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等。
4. 申报要求
(1)课程内容较好地反映本领域的前沿及发展趋势,有足够的广度或深度,与本科生同类或相近课程知识要有显著区别。尤其鼓励开发新的研究生选修课程。
(2)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先进,促进学生自主性、研究性、探索性学习成效明显;课程的建设和改革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指导,较好地体现现在研究生教育的特点。
(3)申报课程应有一套完整的较好体现培养目标要求的选用或自编教材(包括教材讲义、教学指导书、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课件),并有完整的教学运行记录(包括教学日志及听课记录等);尤其鼓励研究生专用教材建设。
(4)申报课程应积极采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积极进行网络课程和网上教学资源的开发建设并实现共享;创造条件使用外语或双语教学。
(5)申请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项目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学术思想与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
(6)申请研究项目的研究团队应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明确的任务分工,对团队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具备培养高层次人才及培育省部级以上高层次项目的能力。
(7)研究项目负责人需提交《2019年星海音乐学院“创新强校” 研究生教育类(研究生教育课程建设项目)项目申请书》(附件2)与《2019年项目预算明细申报表》(附件4)。
5. 立项名额、建设周期
本研究项目立项名额为5个,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
6. 项目经费及下拨
项目总经费为6万元,一般根据项目运行状况、绩效完成情况与项目建设周期按年平均下拨。
(三)研究生自主创新实践项目
1. 建设目标
研究生自主创新实践项目主要用于资助研究生在一、二年级学习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探索式的科研、艺术实践及社会实践活动。
2. 申报范围
由研究生自主进行的各类科研、艺术实践与社会实践,包括小型科研课题研究;各类音乐表演与舞蹈表演艺术实践;小型音乐作品与舞蹈作品创编;以音乐艺术为主体的社会实践活动。
3. 项目类型
研究生自主创新实践项目申报类型共分为2类:研究生自主创新实践一般项目,研究生自主创新实践特色项目。
4. 申请对象
正式注册在校的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休学、延长学制、欠、未缴学费的研究生原则上不能参与申请或作为课题组主要成员。
5. 申请要求
(1)研究生自主创新实践项目必须由研究生独立负责,可通过研究生个人或项目小组(原则上不超过3人)的形式进行申请。项目负责人(小组)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项目研究工作;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
(2)课题组主要成员(含项目小组成员)应由至少3名跨专业方向、具有不同专业背景的学生构成,要求专业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保证对团队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3)研究生自主创新实践项目的申请必须在项目负责人(小组)预期毕业至少一年之前;每名硕士研究生每次只能申请或作为课题组主要成员参与一个研究生自主创新实践项目。
(4)不同的项目类型对应不同的经费资助金额,项目申请人应根据选题内容、活动规模、开展形式、预期成果来选择项目类型,并合理安排资金分配。
(5)鼓励具有较高理论研究价值、实际应用价值,或者对艺术实践具有一定示范性意义的选题;鼓励用艺术形式进行团队建设、党团建设、社会服务,具有提升研究生综合能力与良好社会影响力的选题。
(6)每个研究生自主创新实践项目应当获得相关领域1名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的推荐,应当至少聘请1名研究生导师作为项目指导教师。
(7)项目负责人(小组)需提交《2019年星海音乐学院“创新强校” 研究生教育类(研究生自主创新实践项目)项目申请书》(附件3)与《2019年项目预算明细申报表》(附件4)。
6. 立项名额、建设周期
研究生创新实践一般项目6个,建设周期1年;
研究生创新实践特色项目3个,建设周期1年。
7. 项目经费及下拨
研究生自主创新实践一般项目经费为5000元,研究生自主创新实践特色项目经费为10000元。立项后经费一次性下发,由指导老师管理。
三、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工作采取线下申报、研究生部组织审查及评审推荐的方式进行。有申报意向的部门和个人可根据本通知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评审通过的项目将予以7天的公示,并于公示后下发项目立项通知书。
四、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要求
已有在研国家级、省级、校级研究生教育类项目者原则上不参与此次校级项目申报,且每位申报人只限申请一项研究生教育类项目。
(二)填写要求
1. 填写前应仔细阅读申请书中的《填报说明》。内容须如实填写,力求详尽,表达完整、清晰、准确。内容过于简单,不能说明项目情况者,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2. 申报项目需立足学科特点与研究生教育特性,围绕项目的可行性、合理性、延续性、可操作性进行规划,特别注意项目资金申报的合理性。
(三)材料要求
申请者务必于2019年7月5日前将项目申报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部。
1. 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
2. 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liangyun@xhcom.edu.cn。
办公地点: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教学楼B栋603
联系人:梁 韵
联系电话:020-39363988
附件:
1. 2019年星海音乐学院“创新强校” 研究生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项目申请书
2. 2019年星海音乐学院“创新强校” 研究生教育类(研究生教育课程建设项目)项目申请书
3. 2019年星海音乐学院“创新强校” 研究生教育类(研究生自主创新实践项目)项目申请书
4. 2019年项目预算明细申报表
研究生部
2019年6月21日